爆竹煙火燃放時;選擇遠離易燃物
1.不可朝人、車、建築物、易燃物丟擲或發射。
2.不可串接、堆疊或同時大量燃放。
3.不可將頭靠近煙火出口處點火或觀望。
4.不可讓兒童(未滿12歲)施放飛行類、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。
5.不可遺留火源。
一、日期:112年11月10日
二、對象:五年級全體學生
一、日期:112年12月12日
二、地點:健康國小活動中心
三、參與人員:全校師生
四、活動照片:
一、日期:111年12月13日
一、日期:111年11月11日